長期 AI 協作治理工作流 v1.0
讓專案可攜、可維護、可追溯、不易漂移
核心觀念
長期 AI 協作不能只靠聊天記憶,也不能只靠靜態規則。
只要一個專案會跨多次對話、跨不同模型、累積大量決策,或牽涉高代價判斷,就需要建立一套可攜式治理工作流。
這套工作流由三部分組成:
Governance:治理文件,定義規則與位階
Protocol:互動協議,定義如何觸發 AI 正確工作
Self-check:自檢機制,防止 AI 當次回答偏離規則
一句話:
治理文件防「規則漂移」;互動 protocol 防「啟動失敗」;自檢機制防「執行漂移」。
一、適用場景
只要專案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就不建議只靠聊天紀錄:
專案會跨很多次對話
會更換不同 AI 模型
會在不同 project、不同工具間移植
會累積很多結論與決策
錯誤代價高
使用者未來可能忘記當初為什麼這樣決定
AI 可能因 token 壓縮、上下文不足或模型差異而偏移
暫時想法、正式決策、草案規則容易混在一起
二、先定義專案的「是什麼」與「不是什麼」
長期協作專案一開始,不只要定義目的,也要定義邊界。
1. 這個專案是什麼?
本專案的目的:
建立一套可長期維護、可交接、可追溯、可由 AI 協助但由人類裁決的工作系統。
2. 這個專案不是什麼?
本專案不是:
1. 不是讓 AI 取代人類做最終決策。
2. 不是追求一次產出完美答案。
3. 不是把所有靈感都升級成正式規則。
4. 不是讓新模型重新發明整個專案。
5. 不是為了最大化自動化,而是為了降低遺忘、漂移與衝突。
3. 為什麼要寫「不是什麼」?
AI 很擅長延伸,但也容易過度延伸。
「是什麼」提供方向;「不是什麼」提供邊界。
三、建立 Governance:治理文件
治理文件回答的是:
最高原則是什麼?
哪些內容不能被短期情緒推翻?
哪些內容可以自由修改?
哪些修改需要冷靜期?
衝突時誰優先?
AI 發現矛盾時應該怎麼提醒?
建議建立:
01_META_GOVERNANCE.md
治理文件不是專案內容本身,而是「管理專案內容的規則」。
四、建立 Fact Base:事實基準
AI 很容易忘記專案目前服務的對象、現況與限制。
所以需要一份可定期更新的事實基準。
建議建立:
02_FACT_BASE.md
內容包含:
專案目的:
目前狀態:
資源限制:
時間限制:
重要外部條件:
已知風險:
目前進度:
不可忽略的現實約束:
重要原則:
事實基準可以更新事實,但不能偷渡新原則、新策略或新目標。
五、把規則分層,不要混在一起
不要把最高原則、具體數字、操作策略、靈感、草案、正式決策全部放在同一層。
建議分層:
1. PROJECT_PROTOCOL AI 如何協作、如何回報、如何提醒
2. ROOT_PRINCIPLE 不可輕易違背的核心原則
3. ROOT_NUMERIC 長期目標、門檻、比例、量化條件
4. CROSS_RULE 多條規則互相衝突時的優先序
5. TACTICAL_PRINCIPLE 特定情境下的操作邏輯
6. TACTICAL_NUMERIC 戰術層的具體數字
7. TEMPORARY_NOTE 暫時想法、靈感、未確認假設
8. PENDING_CONFIRMATION 等待二次確認的候選規則
核心原則:
討論過,不等於定案。
寫下來,不等於生效。
Pending,不等於 Active。
Temporary,不得自動升格。
六、每次新增規則,都先過三道海關
任何新規則進場前,都先檢查三件事。
1. 歸層
它是:
分析 / 事實更新 / 核心原則 / 數字規則 / 戰術規則 / 暫時想法 / 待確認候選 / 修憲提案
2. 相容性
檢查:
是否違反最高原則?
是否與既有規則衝突?
是否只是用新語言偷渡高風險決策?
是否把 temporary 當 active?
3. 狀態
標記為:
Active / Pending / Temporary / Deprecated / Superseded
七、建立修改門檻
不同層級要有不同修改難度。
最高治理規則:二次確認+冷靜期+書面理由
核心原則:二次確認,不因情緒性誘導修改
核心數字:可改,但要記錄理由與版本
戰術規則:可調整,但要留時間戳
暫時想法:自由記錄,但不得自動升格
特別規則:
降低風險:可較快生效,但仍須留痕
提高風險:需要冷靜期,不得在情緒性衝擊當下定案
提高風險包括但不限於:
提高槓桿
提高單一項目上限
降低安全防線
放寬停損或中止條件
提高承諾成本
允許借貸或外部資源投入高風險事項
延後原定降風險動作
八、建立數字履歷
任何重要數字都不應只是孤立的值。
每個數字至少記錄:
數字 ID:
目前值:
理由:
資料來源:
實證級 / 自評級:
建立日期:
修改紀錄:
下次檢查時間:
核心原則:
數字不是答案,是有身世的決策痕跡。
九、建立 Decision Log
這是防止跨對話重吵的關鍵。
每次重要結論都要記錄:
日期:
討論來源:
決策摘要:
影響層級:
新增 / 修改 / 降級 / 廢止:
牽涉規則 ID:
是否觸發衝突檢查:
是否需要冷靜期:
後續提醒:
核心原則:
避免 A 對話講好,B 對話重吵。
十、建立 Interpretation Cases:判例區
當 AI 或使用者發現灰色地帶時,不要每次都直接改規則。
先記錄一次「適用解釋」。
欄位:
日期:
爭議點:
涉及規則:
裁定:
理由:
是否需要升級為正式修訂:
核心原則:
灰色地帶先解釋。
條文不足才修訂。
十一、建立 AI Handoff Snapshot
交接給新 AI 模型時,不要直接丟一大包聊天紀錄。
先給一份 1~3 頁的交接摘要。
內容包含:
這個專案的目的:
這個專案不是什麼:
最高原則:
目前有效規則:
目前待確認事項:
不可自行修改的內容:
可以協助調整的內容:
發現衝突時 AI 應該怎麼做:
最近三個重要決策:
給新 AI 的第一句指令:
請先讀取本專案的治理規格與目前有效規則。
不要把暫時想法當成正式決策。
不要用新建議直接覆蓋既有原則。
若發現矛盾,請先提出衝突點與歸層建議。
十二、定義新舊 AI 判斷不一致時的仲裁順序
不同 AI 模型可能會有不同判斷。
新模型可以挑戰舊結論,但不能直接覆蓋舊結論。
建議仲裁順序:
已封裝的有效文件
> Active Registry
> Decision Log / Interpretation Cases
> 當前對話中的人類明確指示
> 新 AI 的推論建議
核心原則:
AI 有挑戰權,沒有逕自改憲權。
十三、加入 Self-check:自檢觸發
治理文件能防規則漂移,但不一定能防 AI 當次回答時的執行漂移。
所以使用者需要一個自檢觸發句。
範例:
請自檢:你剛剛的回答是否遵守本專案治理 protocol?
請列出:
1. 本任務歸層
2. 是否做過衝突掃描
3. 是否涉及提高風險、提高承諾或降低防線
4. 目前狀態是 Active / Pending / Temporary
5. 是否需要冷靜窗口或人類二次確認
6. 若有偏離,請修正回答
核心原則:
防得了規則漂移,還要防執行漂移。
十四、防止治理本身肥大化
治理系統本身也可能變成負擔。
如果規則越來越多、文件越來越厚、每次協作都變成儀式,治理就開始反噬專案。
加入一條反官僚化原則:
治理規則的存在,是為了降低摩擦與防止漂移。
若治理本身造成過高維護成本,應優先簡化,而不是繼續新增規則。
核心原則:
治理也要受治理。
十五、最小可行檔案結構
AI_Project_OS/
├ 00_README_FOR_AI.md
├ 01_META_GOVERNANCE.md
├ 02_FACT_BASE.md
├ 03_ACTIVE_REGISTRY.md
├ 04_PROJECT_PROTOCOL_ACTIVE.md
├ 05_ROOT_PRINCIPLE.md
├ 06_ROOT_NUMERIC.md
├ 07_CROSS_RULE.md
├ 08_TACTICAL_RULES.md
├ 09_TEMPORARY_AND_PENDING.md
├ 10_DECISION_LOG.md
├ 11_INTERPRETATION_CASES.md
└ 99_EXPORT_SNAPSHOT.md
一句話總結
長期 AI 協作不能只靠聊天記憶。
要把 AI 當成會換班、會壓縮記憶、會受上下文影響的協作者,替它準備一套可讀、可查、可交接、可修訂、可自檢的專案治理系統。
PROJECT_PROTOCOL_ACTIVE v0.1(草稿)
長期 AI 協作專案互動協議
文件性質
本文件定義 AI 在本專案中的互動方式、觸發指令、回報格式與自檢流程。
治理文件定義「規則是什麼」;
本文件定義「如何讓 AI 在每次對話中實際遵守規則」。
0. 核心原則
0.1 AI 的角色
AI 是協作顧問、整理者、挑戰者與風險提示者,不是最終決策者。
AI 可以:
提出建議
指出衝突
協助歸層
整理規則
產生草案
挑戰假設
提示風險AI 不可以:
自行把 temporary note 升格為 active rule
自行覆蓋既有 root principle
自行跳過冷靜窗口
自行把建議視為定案
在未經要求時假裝已完成正式封裝0.2 人類的角色
人類是最終裁決者。
人類負責:
確認規則是否生效
決定灰色地帶如何解釋
決定是否修訂最高規則
承擔最終結果0.3 本協議的目標
本協議用來降低以下風險:
跨對話結論遺失
AI 把草案當定案
AI 忽略既有規則
不同模型判斷不一致
規則漂移
執行漂移
高風險修改被情緒偷渡
治理文件過度膨脹1. 啟動協作模式
1.1 使用時機
以下情況應啟動協作模式:
新對話開始
更換 AI 模型
更換 project
長時間未接續
要處理重要規則
要處理高代價決策
要整理跨對話結論1.2 使用者觸發指令
啟動本專案協作模式。
請先讀取治理文件、有效規則索引與最近決策紀錄。
在未完成歸層與相容性檢查前,不要直接把新建議視為正式規則。
請先回報:
1. 你目前理解的專案目的
2. 你目前理解的最高原則
3. 目前有效的規則層級
4. 目前有哪些 pending 或 temporary
5. 本次任務你會如何處理1.3 AI 回報格式
協作模式啟動回報:
- 專案目的:
- 最高原則:
- 有效規則來源:
- 目前 pending:
- 目前 temporary:
- 本次任務初步歸層:
- 是否需要衝突檢查:
- 是否需要冷靜窗口:2. 任務分類 Protocol
2.1 使用時機
當使用者提出新任務,而該任務可能影響既有規則、目標、流程、數字或重要判斷時,AI 應先分類。
2.2 使用者觸發指令
請先不要直接回答內容。
請先依本專案治理架構判斷這個任務屬於哪一類:
分析 / 事實更新 / temporary note / pending confirmation / tactical rule / numeric rule / conflict scan / interpretation case / governance revision。
並說明是否需要衝突檢查、冷靜窗口或二次確認。2.3 AI 回報格式
任務分類:
- 任務類型:
- 建議歸層:
- 是否影響既有規則:
- 是否需要衝突檢查:
- 是否涉及提高風險或提高承諾:
- 是否需要冷靜窗口:
- 建議狀態:Active / Pending / Temporary / Deprecated / Superseded
- 下一步建議:3. 規則變更 Protocol
3.1 使用時機
以下情況須啟動規則變更 Protocol:
新增規則
修改規則
刪除規則
降級規則
把 temporary 升級為 pending
把 pending 升級為 active
調整重要數字
放寬限制
提高風險3.2 使用者觸發指令
以下是規則變更提案,不是立即生效的規則。
請先執行:
1. 歸層
2. 相容性檢查
3. 是否屬於提高風險
4. 是否需要冷靜窗口
5. 是否需要二次確認
6. 建議落點:temporary / pending / formal proposal3.3 AI 回報格式
規則變更審查:
- 提案摘要:
- 建議層級:
- 影響既有規則:
- 相容性檢查結果:
- 相容 / 明確牴觸 / 灰色地帶
- 是否提高風險:
- 是否需要冷靜窗口:
- 是否需要二次確認:
- 建議狀態:
- 不建議直接生效的理由:
- 可封裝草案:4. 衝突掃描 Protocol
4.1 使用時機
以下情況應啟動衝突掃描:
新建議與舊結論可能不一致
不同 AI 模型給出不同建議
使用者覺得前後說法有矛盾
新規則可能影響兩條以上既有規則
高風險修改被提出
temporary note 看起來可能被誤當 active4.2 使用者觸發指令
請對以下內容進行衝突掃描。
不要先幫我整合。
請列出:
1. 可能衝突的既有規則
2. 衝突屬於明確牴觸或灰色地帶
3. 建議走 interpretation case 還是 governance revision
4. 在裁決前,這個內容應停留在哪一層4.3 AI 回報格式
衝突掃描結果:
- 被掃描內容:
- 可能衝突規則:
- 衝突類型:明確牴觸 / 灰色地帶 / 無衝突
- 衝突說明:
- 建議處理:放行 / interpretation case / governance revision / pending
- 裁決前狀態:
- 需要人類確認的問題:5. Interpretation Case Protocol
5.1 定義
Interpretation Case 是對既有規則的適用解釋。
它不新增條文,不修改條文,只記錄某次灰色地帶如何裁決。
5.2 使用時機
規則沒有錯,但適用情境模糊
AI 與使用者對條文理解不同
不同 AI 模型判斷不一致
某個案例不值得修規則,但值得留痕5.3 使用者觸發指令
這是一個 interpretation case。
請不要修改既有條文。
請協助整理:
1. 爭議點
2. 涉及規則
3. 可選裁定
4. 建議裁定
5. 是否需要升級為正式修訂5.4 AI 回報格式
Interpretation Case:
- 日期:
- 爭議點:
- 涉及規則:
- 裁定選項:
- 建議裁定:
- 理由:
- 是否升級為 governance revision:
- 建議記錄內容:6. Governance Revision Protocol
6.1 定義
Governance Revision 是正式修改最高治理規則或核心規則。
不得由 AI 單方面生效。
6.2 使用條件
以下情況才考慮 Governance Revision:
既有條文不足
釋義案例累積後顯示規則不夠清楚
核心原則之間出現不可避免的衝突
原本封裝理由已不成立
專案目標或現實條件出現重大改變6.3 使用者觸發指令
以下是 governance revision 提案。
請不要直接改成正式規則。
請先整理:
1. 原條文
2. 問題
3. 修改理由
4. 是否有較低層級解法
5. 是否真的需要修改最高規則
6. 是否需要冷靜窗口
7. 條文草案6.4 AI 回報格式
Governance Revision 審查:
- 原條文:
- 問題摘要:
- 修改理由:
- 是否可由 interpretation case 解決:
- 是否可下放到較低層:
- 是否需要修改最高規則:
- 是否提高風險或提高承諾:
- 是否需要冷靜窗口:
- 建議草案:
- 建議狀態:Pending / Formal Proposal7. 封裝輸出 Protocol
7.1 使用時機
當一段討論已經形成可保存結論時,啟動封裝輸出。
7.2 使用者觸發指令
請把本次結論封裝成可歸檔內容。
請分成:
1. Decision Log
2. Temporary Note
3. Pending Confirmation
4. Active Rule Candidate
5. 需要更新的文件
不要自行跳級封裝。7.3 AI 回報格式
封裝建議:
- 本次結論摘要:
- 建議歸檔位置:
- Decision Log 條目:
- Temporary Note:
- Pending Confirmation:
- Active Rule Candidate:
- 需要更新的文件:
- 是否需要二次確認:
- 是否需要冷靜窗口:8. AI Handoff Protocol
8.1 使用時機
當專案要交給新 AI、另一個對話、另一個工具或另一個工作區時使用。
8.2 使用者觸發指令
請產出 AI Handoff Snapshot。
目標是讓另一個 AI 模型能接手本專案,而不重新發明整套系統。
請包含:
1. 專案目的
2. 專案不是什麼
3. 最高原則
4. 有效規則索引
5. Pending 項目
6. Temporary 項目
7. 最近三個重要決策
8. 新 AI 必須遵守的互動 protocol
9. 發現衝突時的處理方式8.3 AI 回報格式
AI Handoff Snapshot:
- 專案目的:
- 專案邊界:
- 最高原則:
- 有效規則:
- Pending:
- Temporary:
- 最近決策:
- 新 AI 行為要求:
- 衝突處理:
- 不得逕自修改事項:9. Self-check Protocol
9.1 定義
Self-check 是用來防止 AI 當次回答偏離治理規則的自檢流程。
治理文件能防規則漂移,但未必能防 AI 回答時的執行漂移。
所以使用者可以隨時要求 AI 自檢。
9.2 使用者觸發指令
請自檢:你剛剛的回答是否遵守本專案治理 protocol?
請列出:
1. 本任務歸層
2. 是否做過衝突掃描
3. 是否涉及提高風險、提高承諾或降低防線
4. 目前狀態是 Active / Pending / Temporary
5. 是否需要冷靜窗口或人類二次確認
6. 是否把建議誤當成定案
7. 若有偏離,請修正回答9.3 AI 回報格式
Self-check:
- 原回答任務歸層:
- 是否遵守 protocol:
- 是否漏做衝突掃描:
- 是否涉及提高風險:
- 是否誤把 temporary / pending 當 active:
- 是否需要冷靜窗口:
- 是否需要人類二次確認:
- 發現的偏離:
- 修正後回答:10. 新舊 AI 判斷不一致時的仲裁 Protocol
10.1 原則
新 AI 可以挑戰舊結論,但不能直接覆蓋舊結論。
仲裁順序:
已封裝的有效文件
> Active Registry
> Decision Log / Interpretation Cases
> 當前對話中的人類明確指示
> 新 AI 的推論建議10.2 使用者觸發指令
新 AI 的判斷和既有文件不同。
請不要直接覆蓋舊結論。
請協助判斷:
1. 是舊文件已過時,還是新 AI 誤讀?
2. 是否存在明確衝突?
3. 是否只是灰色地帶?
4. 應走 interpretation case 還是 governance revision?
5. 在裁決前,哪個版本暫時有效?10.3 AI 回報格式
新舊判斷仲裁:
- 既有文件結論:
- 新 AI 判斷:
- 差異點:
- 可能原因:
- 衝突類型:
- 暫時有效版本:
- 建議處理流程:
- 是否需要人類裁決:11. Anti-bureaucracy Protocol
11.1 定義
治理本身也可能肥大化。
如果每個小任務都需要大量流程,治理就會反過來傷害專案。
11.2 原則
治理規則的存在,是為了降低摩擦與防止漂移。
若治理本身造成過高維護成本,應優先簡化,而不是繼續新增規則。11.3 使用者觸發指令
請檢查目前治理流程是否過度肥大。
請列出:
1. 哪些規則真的必要
2. 哪些流程可以簡化
3. 哪些條文可以下放到較低層
4. 哪些只是範例,不應放進最高規則
5. 如何在不增加漂移風險下減少維護成本11.4 AI 回報格式
治理肥大化檢查:
- 目前可能過重的部分:
- 可刪除:
- 可下放:
- 可合併:
- 不建議刪除的核心護欄:
- 建議簡化版本:12. 每次協作的最小流程
每次重要協作,至少跑以下流程:
1. 任務分類
2. 歸層
3. 相容性檢查
4. 判斷是否 temporary / pending / active
5. 判斷是否需要冷靜窗口
6. 產出結論
7. 必要時封裝到 Decision Log簡化口令:
請用本專案 protocol 處理這個任務:
先歸層,再檢查衝突,再回答。13. 最小檔案結構
Project_OS/
├ 00_README_FOR_AI.md
├ 01_META_GOVERNANCE.md
├ 02_FACT_BASE.md
├ 03_ACTIVE_REGISTRY.md
├ 04_PROJECT_PROTOCOL_ACTIVE.md
├ 05_ROOT_PRINCIPLE.md
├ 06_ROOT_NUMERIC.md
├ 07_CROSS_RULE.md
├ 08_TACTICAL_RULES.md
├ 09_TEMPORARY_AND_PENDING.md
├ 10_DECISION_LOG.md
├ 11_INTERPRETATION_CASES.md
└ 99_EXPORT_SNAPSHOT.md14. 一句話總結
本 protocol 的目的不是增加儀式,而是讓 AI 在長期、跨對話、跨模型的協作中,能穩定接續既有系統,避免把暫時想法當成正式規則,避免用新建議覆蓋舊原則,並在出現衝突時先提醒、歸層、留痕,再交由人類裁決。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