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9日 星期六

[時事]中國首善陳光標來台事件

圖片來源: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1/6125485.shtml,聯合報

這幾天國內最熱鬧的新聞,無非是對岸首善陳光標來台大發紅包
因為他發錢的方式相當高調,再加上又是來自中國,這些是讓一些人覺得不舒服的原因。

一開始在新聞看到他過往的把錢堆成錢牆的方式,覺得使在是秀味十足,不過看了他行善的時間和做過的事,只能說就算是 作秀,能作這麼長久,況且就實質來看他的做法對社會的效應仍是正面的,實在是相當值得肯定的事。

這個事件被討論的幾個點,第一個就是是為善不欲人知 vs. 為善show給別人看,陳光標因為兒時的事件讓他有做善事推廣給大家,也會影響到大家一起行善的理念。鼻涕貼紅星 中國首善驅動力 (旺報)的報導如下:

一個暑假2個月,我賣了4塊多水錢。開學了,我很開心地把賣水的錢繳了學費,才剛回到 家,我媽說隔壁鄰居的小孩在家裡面哭,因為沒錢繳上學費。我二話不說,就到學校幫他 繳了學費,這是我上小學第一次幫助同學,心裡感到特別快樂。第二天早上開學,老師說 ,今天第一節課要表揚一個同學叫陳光標,他利用暑假賣水,不但把自已的學費給掙了, 還幫助同學繳了1塊半毛錢學費,希望我們全班同學,向他學習,我今天獎勵陳光標同學一 朵小紅星。 

看了這報導,我大概可以相信他這樣的行善理念是相當根深柢固的。行善是人滿足自我的方式,默默行善讓自己心理覺得爽,那就默默行善,如果做了好事要讓大家都知道才高興,就這麼宣揚地做也很好啊。

以經濟理性的角度來看,就算是行善,也是必須自己覺得爽才會去做,默默行善得到的是自我心靈上的助益,然而高調的行 善,作出了名聲,自己得到滿足,兩者雖然作風不同,社會產生的觀感有異,但從此方面來說,並沒有高下的分別。做好事自己覺得開心,然後分享(show)給大家自己的喜悅,偽善的指責在沒有具體事證下,只能說太過惡劣。



在寡婦與財主的故事裡,耶穌以捐出的錢和捐獻者本身所擁有的比例來肯定寡婦的心意,但這個故事畢竟背景建立在宗教捐獻上,是但是如果是以行善救人的實質面,那以捐出的錢得到的效果,財主應該是大勝寡婦。陳光標這次發錢濟貧,五億也 好,一億也罷,都是許多人一生都無法捐獻的大錢,就實質面來說他幫助的人比一般人多得多,所以用政治目的來看待這件事,實在是無聊。

另一個常被討論的點,就是尊嚴vs.接受救濟。坦白說各政府拒絕發紅包的理由其實也蠻有道理,如花蓮縣的狀況:

花蓮縣低收入戶3千多人,要從中挑選十分之一領濟助紅包,甚難取捨,就縣長傅崐萁的認知,很多中低收入戶生活困苦,符合弱勢標準,單親婦女、身心障礙者、獨居老人比比皆是,人數超過兩萬人。 (觀察站/捐款 不患寡患不均,聯合報)

這種情況拒絕當場發紅包的方式,其實也算情有可原啦。如果有合於這次發放的標準的人覺得這樣拿錢的方式有損自己的尊嚴,那不拿也是可行。最討厭的就是明明自己也不是在受苦的一份子,然後覺得這種方式很沒尊嚴的…我想大概生活中離「一文錢逼死一條好漢」的情況太遠了。

總之說了這麼多,對於這件事我是覺得有幫助到需要幫助的人,本來就是美事一件,君子有成人之美,所以也沒什麼好批評的。不過話說回來台灣的社會福利機制不彰本來就不是一天兩天的事,陳光標一來,好像很多問題又都出現了…(不過說實在的,台灣的稅收並不算太高,如果民眾什麼事情都想要有一定的福利,是不太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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