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因應疫情搞了振興三倍券(人民花3000元後,可以領回2000),這個有實體方式,即人民用1000元去買3000元的紙本券,也有虛擬方式(常見是信用卡或行動支付),這個是人民先花3000元,之後再補償2000元(可選擇回饋刷卡、電子票證回存或ATM實領)。
和12年前(2008)的3600消費券想比,方式變多元,金額變少,人民的成本(包含抱怨、排隊)變更貴。基本上我是傾向最好是直接花錢補助人民的,雖然有各式分析想要說服現在的三倍券比消費券或者直接發錢更好,但那些分析都沒能說服我一些有經濟理智的人使用三倍券真得就會用得比2008消費券更能刺激消費,再加上三倍券的有形成本加上隱藏的成本,總之此政策被我歸類成政府的一次大灑幣,而且後續選搞了農遊、藝放、客莊、動滋等券(這裡搞了四套系統來撒錢,而且…我只有中農遊而已…更讓我覺得不爽…明明我也是有繳稅的啊,而且近三年每年上貢的稅金破十萬元…一個誠實納稅的小資受薪者享有政府的大撒幣政策(非補助弱勢)比那種沒繳稅的人少,就是覺得非常不公平。
另外2008我怎麼覺得才是前幾年的事,轉眼已經12生肖過了一輪,時光的流逝讓我又敬又畏,尤其馬英九前一陣子眼睛周圍動了對美容手術,更讓我驚覺這個曾經的小馬哥,已經是老馬哥了。